facebook pixel

預付預計的 2017 年州所得稅的 2018 年聯邦稅收減免? 不見得!

免費咨詢
我們的稅務專家會與您聯繫。

HR 1,即《減稅和就業法案》,國會兩院於 20 月 2018 日通過,從 10,000 年開始,對州和地方稅收減免(親切地稱為 SALT)設定了上限:個人最多可扣除 5,000 美元(單獨申報的已婚納稅人為 2018 美元)。 最大的問題是2017年的州和地方所得稅是否可以在XNUMX年扣除,答案是否定的!

預計眾議院和參議院擬議的聯邦稅收立法即將頒布,一些評論員和稅務從業者建議,考慮到2018年及隨後幾年的州所得稅減免可能被取消,個人納​​稅人預繳2018年的州所得稅稅款,並在2017年聯邦所得稅申報表上申請減免。 除了許多高收入納稅人會發現福利受到嚴重限制(因為他們將面臨替代性最低稅)的問題之外,我們認為,聯邦稅法中沒有足夠的權威(如果有的話)來支持尚未到來的一年的預繳稅款的扣除立場。

先前的收入裁決

評論家引用了Rev. Rul。 71-190 和 Rev. Rul。 82-208 作為對 2017 年付款申請 2017 年扣除的基礎,並將其應用於 2018 年的納稅義務——特別是,這一年甚至在付款時還沒有到來,更不用說產生任何收入、扣除、抵免或其他支持稅收計算的項目。 任何付款都可能以預估稅的形式進行——在確定後從 2018 年的納稅義務中扣除。 一些州(例如威斯康星州)有用於提前接收付款的表格。 然而,這些裁決都沒有解決此類情況。 它們都解決了在給定納稅年度(例如 2017 年)相對於該納稅年度(即本例中的 2017 年)非常晚的納稅問題。 事實上,後一項裁決對納稅人不利(付款被視為不可扣除),因為納稅人已經 沒有合理依據 相信他欠了額外的州稅,並且顯然只是試圖減少有關年份的聯邦稅。

其他稅務專業人士引用了資本化規定——Regs。 秒。 1.263(a)-4(f) — 作為權威,因為法規允許在稅收優惠不超過 12 個月的情況下扣除預付費用。 這是這些法規的一般要求的例外。 秒。 1.263(a)-4(d)(3) 預付費用必須資本化。 然而,不僅沒有直接提及或舉例說明對未到年度預繳稅款進行扣除,而且該條例的目的是管理“為取得或創造無形資產而支付的”與企業相關的支出,這與預繳下一年度個人所得稅的情況截然不同。 事實上,我們認為這些規定不適用於這裡討論的問題。

此外,法規。 秒。 1.263(a)-4(f)(4) 規定,Regs。 秒。 1.263(a)-4(f)(1) 不適用於為創造(或促進創造)無限期無形資產而支付的金額。 如果尚不存在負債,則超額繳納的 2017 年預估稅款將適用於無期限的未來負債。 例如,納稅人是否存在以確認收入是不確定的。 納稅人可能會在 2018 年初因事故死亡,然後才確認任何收入。 不能說 31 年 2017 月 XNUMX 日之後就需要繳納國家所得稅。

專業標準

2017 年對 2018​​XNUMX 年預計繳納的州所得稅進行的任何扣除顯然都是 稅務狀況 要求註冊會計師顧問兼報稅師遵守 AICPA 稅務服務標準聲明 (SSTS) 第 1 號, 納稅申報表位置,用於準備申報表和 SSTS No. 7, 給納稅人的建議的形式和內容,就職位提出建議。 此外,報稅員必須遵守第 6694 節的報稅員處罰規定。 230(及其規定)和第 10.34 號通知第 10.37 條,有關納稅申報表和文件、宣誓書和其他文件的標準,以及第 XNUMX 條(如果以書面形式提供建議)。

基本上,這些關於採取稅務立場和提供建議的專業標準非常相似且一致,因為它們要求報稅員或稅務顧問確定 實質權力 對於他或她在未以某種方式披露的納稅申報表上推薦或接受的任何非避稅職位。 由於缺乏實質性權力,報稅員或稅務顧問可能會推薦他或她認為有必要的稅務職位。 合理依據,前提是在申報表中進行披露。

納稅人通常通過 8275 表格、 披露聲明,或表格 8275-R, 法規披露聲明 (納稅人採取的立場違反規定)。 受人尊敬的評論家經常將實質性權威描述為,如果受到政府挑戰,則有 40% 至 45% 的機會在行政或司法上獲勝。 合理基礎也被類似地描述為獲勝的可能性為 25%。 這兩個置信度閾值均基於法規中規定的權限。 秒。 1.6662-4。

在解釋權威時,美國國稅局和法院非常重視直接參考納稅申報表中某個項目的稅務處理,而當納稅人主張稅務處理應基於適用於另一項目稅務處理的類似權威(無論多麼相似)時,其權重要小得多。 如果國會實際上並不打算以類似的方式對待某個項目,那麼在試圖主張對某個項目進行類似處理時尤其如此。

值得注意的是,Rev. Proc。 2016-13 確實規定,如果納稅申報表中輸入的某些項目反映在納稅申報表的正確行上並按照表格的說明輸入,則該項目滿足合理基礎和披露標準。 這些項目包括列入附表 A 的州所得稅, 分項扣除。 然而,該程序明確指出,它並不反映 31 年 2015 月 2017 日之後的法律變化。它並不能免除納稅人因要求不承擔任何責任的扣除而受到的處罰。 因此,我們認為,如果稅收改革立法頒布,該程序不會使納稅人(以及申報者或顧問)免受有關 2018 年繳納的 XNUMX 年稅款的披露要求。 我們認為這一點尤其正確,因為它似乎試圖確保國會不打算允許的稅收減免金額。

因此,註冊會計師應告知客戶,2017 年預計 2018 年繳納的州稅負債不可在 2017 年聯邦所得稅中扣除 返回。 這個職位根本沒有權威,魯爾牧師。 82-208 是反對該立場的權威。 2018 年之前向州或地方政府支付的用於申請 2018 年納稅義務的款項只是存款。 存款不可享受稅收減免(修訂規則 79-229)。

我們每年幫助數百位外籍人士和高淨值人士處理複雜的稅務問題。我們也樂意為您提供協助。
分類
探索類別